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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关心下一代法律咨询中心咨询须知
法律咨询中心志愿服务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有权询问有关的事实。
2、受未成年人及监护人的委托,有权调查事实情况。
3、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咨询的问题进行答复。
4、对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问题有权不予答复。
二、义务
1、志愿服务者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正义。
2、志愿服务者应当尽职尽责,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志愿服务者对在服务活动中知悉的未成年人的个人稳私和其他秘密有保密的义务,不准以任何形式泄露其秘密。
4、志愿服务者应当在咨询提出后的7天之内做出答复。
5、对重大复杂的法律咨询应经专家讨论并及时向海南省关工委汇报。
6、接受海南省关工委的监督指导。
咨询者须知
1、咨询者仅就法律问题提出咨询,严禁利用咨询平台散布信息和广告。
2、本咨询中心提供的答复意见,仅属于律师个人观点,供咨询者处理法律纠纷时参考。
3、咨询事项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德或咨询中心的有关规定的,咨询中心有权不予回答。
4、咨询者进行法律咨询时应注意保守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保护他人的个人隐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1时,下午3—5时
法律咨询热线电话:65349001、65357728
海南省关心下一代法律咨询中心
201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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